屋頂搭建簡陋棚架免徵房屋稅
公告日期:106-06-28
王女士表示其四層樓之透天房屋,因屋頂漏水,故欲搭建鐵皮防漏,詢問是否會增加該建物之房屋稅稅負?
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:屋頂搭建具有頂蓋、樑柱或牆壁之棚架,係屬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,應併同房屋核課房屋稅。惟未設有門窗、牆壁之屋頂棚架,除供遮陽防雨外,其所能增加房屋之使用價值非常有限,為減輕納稅人之負擔,此類簡陋之棚架,免予課徵房屋稅。但屋頂棚架如設有門窗,牆壁或供遮陽防雨以外之目的使用者,仍應依法課徵房屋稅。
換言之,頂樓搭建之棚架若僅供遮陽防雨用,且未設有門窗、牆壁,或未另作其他用途使用者,則仍准予免徵房屋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