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理網路拍賣營業登記之房屋,仍可申請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
(臺中訊)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,從事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之營業人,以原供住家使用之房屋作為營業登記場所,惟實際交易均於網路交易平台完成,仍可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。
該局進一步指出,如網拍業者之營業登記處所中,部分面積供辦公或堆置貨物等其他營業使用者,則該部分面積並不屬於住家用範圍,仍需依實際使用面積,分別按營業用及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,且營業用之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一。
(臺中訊)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,從事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之營業人,以原供住家使用之房屋作為營業登記場所,惟實際交易均於網路交易平台完成,仍可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。
該局進一步指出,如網拍業者之營業登記處所中,部分面積供辦公或堆置貨物等其他營業使用者,則該部分面積並不屬於住家用範圍,仍需依實際使用面積,分別按營業用及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,且營業用之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