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路夯店補稅加罰近億元,店家切莫心存僥倖
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,該局日前經人檢舉查獲國內一家網路店家近2年短漏報銷售額高達9億餘元,經補稅及處罰將近上億元。
該局說明,該網路店家運用各式網路平台銷售商品,除成立粉絲專頁,追蹤人數眾多且其客戶討論非常熱絡外,另於各大論壇均有粉絲分享其購物心得,可見銷售情況非常好。經該局深入查核發現,該業者除透過物流公司寄送商品外,並提供貨到付款服務,委由物流公司代收貨款,申報銷售額明顯有落差,該局進一步蒐集金流、物流及資訊流等資訊,查獲該業者於近2年間短漏報銷售額高達9億餘元,除核定補徵稅額外,並處所漏稅額1倍之罰鍰,合計將近上億元。
該局進一步說明,因科技進步與消費習慣之改變,許多商店銷售模式已多樣化,透過網路銷售平台、自行架設網站、行動裝置App(如:社交App)或直播平台等通路銷售貨物或勞務情形屢見不鮮,並提供消費者多元付款(如貨到付款、超商取貨付款、刷卡等)方式,為維護租稅公平,該局已就金流、物流及資訊流多方蒐集課稅資料,加強查緝轄內之網路交易賣家。
該局提醒,請營業人自行檢視是否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,倘有未辦理稅籍登記擅自營業或短漏報銷售額者,請儘速補辦稅籍登記及補報補繳所漏稅款,並加計利息,即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,切莫心存僥倖,以免遭查獲補稅並處以罰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