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文稅務記帳士事務所-稅務新知 新竹記帳士事務所,新竹四大會計師事務所,位於南寮,近市區,提供各項稅務諮詢,委託記帳及申報,節稅規劃諮詢,工商登記,記帳士,稅法士,會計師,報稅服務,新竹記帳,新竹市記帳士,新竹記帳士,竹北市記帳士,竹東記帳士,網拍登記
一般新聞
繼承人如何行使抛棄繼承權

 中區國稅局埔里稽徵所表示,最近有民眾陳先生來電詢問,父親於107年5月20日過世,欲拋棄繼承應如何辦理?
埔里稽徵所說明,依據民法第1174條規定,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。前項拋棄,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,以書面向法院為之。拋棄繼承後,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。但不能通知者,不在此限。
舉例來說,陳先生父親於107年5月20死亡,則陳先生應於107年8月20日前,以書面向被繼承人(即父親)戶籍地所轄法院聲請核備;抛棄繼承後,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抛棄而應為繼承之人。但不能通知者,不在此限。

政文稅務記帳士事務所。我們提供:
各項稅務諮詢~委託記帳及申報~節稅規劃諮詢~特價優惠中~
服務項目 | 服務項目 | 稅務新知 | 常見問題
申請公司登記‧營業登記。報稅及委託記帳。節稅規劃。各項稅務申報申請
 
Copyright © 政文稅務記帳士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

Back to 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