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用稅額試算回復確認或繳稅,輕鬆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
本局表示,為便利民眾申報106年度綜合所得稅,對於符合一定條件的納稅義務人,國稅局會主動計算應繳納稅額或應退還稅額,提供稅額試算服務措施。
本局說明,本局已將稅額試算通知書及相關書表以掛號寄發給納稅義務人,或以郵簡通知納稅義務人自行以憑證(自然人憑證、金融憑證或已辦理註冊之健保卡)為通行碼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(http://tax.nat.gov.tw)查詢及下載上述書表。民眾如果因憑證到期或其他因素無法下載者,可攜帶納稅義務人本人憑證及身分證就近至本局各分局、稽徵所或服務處下載列印稅額試算通知書。
納稅義務人核對稅額試算通知書內容無誤者,繳稅案件可採現金(票據)、自動櫃員機、信用卡、晶片金融卡、活期(儲蓄)存款帳戶、委託取款轉帳或利用開辦「行動支付工具」繳稅業者之APP,以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納稅款等方式繳納,繳稅完成後,即完成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。除以委託取款轉帳方式繳納稅款且採書面回復者,應將繳稅取款委託書送交國稅局外,其餘繳稅方式免將自繳稅款證明或資料送交國稅局;退稅案件及不繳不退案件可利用網路、電話語音(退稅案件僅限沿用上年度帳戶資料)、掃描QR-Code行動條碼辦理回復確認,或將書面確認申報書送交國稅局即可完成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。
本局特別提醒,納稅義務人如不同意稅額試算通知書內容,例如欲增減免稅額、改採列舉扣除額或有其他應稅所得等調整事項,請於107年5月結算申報期間,自行辦理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。
新竹 桃園 會計 記帳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