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年度綜合所得稅所得及扣除額資料,自107年4月27日開放查調
納稅義務人查詢106年度綜合所得稅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之作業期間,自107年4月27日起至同年5月31日止。
本局說明,為便利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,107年申報106年度綜合所得稅,新增提供查調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範圍:
一、扣除額資料:增加「個人行動輔具之身心障礙嬰幼兒特製推車」並向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申請補助核准者,其輔具支出超出補助部分之醫藥及生育費。
二、所得人有關資料:納稅義務人無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,除提供其本人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外,增加提供「本人課稅年度入出境資料」。
本局特別提醒,納稅義務人查詢之所得資料僅為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之參考,納稅義務人如有其他來源之所得資料,仍應依法誠實辦理申報;未依規定辦理申報而有短報或漏報情事者,除依規定免罰者外,仍應依所得稅法及其相關規定處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