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地空地無償供道路使用,仍要課徵地價稅
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,民眾來電詢問,其所有土地實際上是無償供公眾使用,為何還要課徵地價稅?
該局進一步說明,依照法令規定,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,在使用期間內可以免徵地價稅,但若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部分,縱有無償供公眾通行之事實,仍不能免徵地價稅。該民眾所有土地雖無償供公眾通行,惟是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,所以不符合免徵地價稅之要件。
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,非屬法地空地且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免徵地價稅,必須要在每年9月22日前向該局提出申請,經查明屬實後,當年度即可免徵地價稅,若逾期提出申請,則自申請之次年起適用。
民眾如想更進一步瞭解相關法令規定,可利用電腦上網查詢,該局網站網址為http:// www.chutax.gov.tw;或撥打該局服務電話洽詢,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。
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及所屬分局電話號碼如下:
單位名稱 電 話 免費服務電話
竹北總局(03)5518141轉411至414及 421 至423 0800-366969
竹東分局 (03)5969663轉111至114 0800-3661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