執行業務者及其他所得者,列報職工福利費用應注意限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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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立技師事務所執業,有關員工福利費用是否有應注意事項?
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表示,執行業務者之職工福利費用,應取具支付憑證,且全年支付總額不得超過核定執行業務收入之2%。其舉辦員工文康、旅遊活動及聚餐等費用,應先以職工福利科目列支,超過前述規定限度部分,再以其他費用列支;但員工醫藥費可核實認定,故業者申報員工福利費用時,應注意相關列報規定。
設立技師事務所執業,有關員工福利費用是否有應注意事項?
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表示,執行業務者之職工福利費用,應取具支付憑證,且全年支付總額不得超過核定執行業務收入之2%。其舉辦員工文康、旅遊活動及聚餐等費用,應先以職工福利科目列支,超過前述規定限度部分,再以其他費用列支;但員工醫藥費可核實認定,故業者申報員工福利費用時,應注意相關列報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