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統一發票中獎之水、電費等公用事業載有載具條碼之帳單,可向各公用事業申請補發據以領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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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沙鹿稽徵所表示,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給持用簽帳卡之買受人,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,應於開立統一發票時,於發票備註欄載明簽帳卡號末四碼。但開立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者不在此限。
該所提醒,營業人接受消費者持簽帳卡消費,如非開立二聯式收銀機發票,未於發票備註欄載明簽帳卡號末四碼,經稽徵機關查獲,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8條規定,處新臺幣1,500元至15,000元之罰鍰。是以,營業人接受消費者持簽帳卡消費,應於發票備註欄載明簽帳卡號末四碼,以免受罰。